2024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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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罗刚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罗刚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罗刚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罗刚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空缺监事的补选工作。

罗刚女士原定任期为2023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7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罗刚女士持有公司20,000股股票。罗刚女士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罗刚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5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明文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法治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4-006”号公告)。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辉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辉,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加工总厂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铜业分公司财务总监,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内审部副主任、内审部主任。

截至目前,李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11月8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副总经理王小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强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046”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王小强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时间将于2024年2月8日满三个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陈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4-8966698

传真:0874-8966699

邮箱:chxz600497@chxz.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驰宏锌锗证券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50,912,915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01,825,831股。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市后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关于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铝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944,142,7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9%;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中铝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三)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即50,912,915股,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即101,825,831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中铝集团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四)增持价格:中铝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将及时披露。

(六)增持资金安排:中铝集团自筹或自有资金。

(七)承诺事项:中铝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请投资者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