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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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816号信捷大厦10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副总经理邹骏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李新因公出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刘婷莉因公出差,监事会主席陈娇因公出差;

3、董事会秘书于秋阳出席;财务总监朱佳蕾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崖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雅君、陆允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