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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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天纳克(北京)汽车减振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纳克减振”)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吴啸林
注册资本:1162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梧桐路
经营范围:生产机动车减振器、独立悬挂、减振器芯总成和专用减振器;销售自产产品;提供与上述产品相关的研发、设计、测试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九)北京彼欧英瑞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彼欧英瑞杰”)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季军
注册资本:72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纵二路 7-1 号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开发和批发塑料燃油系统(燃油箱、注 油管、汽油机和柴油机燃油泵)及其他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自 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军任彼欧英瑞杰董事长。
(十)海斯坦普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斯坦普”)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14,5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一街2号院3号楼1层101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金钢担任海斯坦普董事长。
(十一)海斯坦普新能源汽车组件(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11,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园盈路10号1幢
经营范围:生产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焊接总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端轻量化车身件及车身装焊总成、金属模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海纳川参股企业的再投资企业。
(十二)北京海纳川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川延锋”)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西台下村临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设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金钢任海纳川延锋法定代表人。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3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5日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汽车〈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渤海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渤海汽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汽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汽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渤海汽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渤海汽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黄文炳、陈宏良、顾鑫、陈更、高月华、季军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7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2月5日以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渤海汽车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
至2024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年 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
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
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
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
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2月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6:30。
(五)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43一8203960
传真:0543一8203962
邮编:256602
联系人:顾欣岩
(二)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