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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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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6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80,62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238%。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0,62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23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监事任军平以线上方式参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晓敏先生、翁荣荣女士、谭才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陈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陈晓敏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翁荣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翁荣荣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谭才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谭才年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明娣女士、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王明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明娣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龚菊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启胜先生、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张启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启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谢蔓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62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王高平、梅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瑞玛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衔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第三届董事会以当面告知方式将第一次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并即刻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经与会董事推举,由董事陈晓敏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在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陈晓敏、王明娣、谭才年组成,董事陈晓敏担任主任委员;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龚菊明、王明娣、翁荣荣组成,独立董事龚菊明担任主任委员;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明娣、龚菊明、陈晓敏组成,独立董事王明娣担任主任委员;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王明娣、陈晓敏、龚菊明组成,独立董事王明娣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陈晓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谭才年先生、解雅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谭才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谭才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育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工作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号码:0512-66168077

邮箱:stock@cheersson.com

三、其他

离任高管方友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6.8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方友平先生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非高管职务,并承诺离任后严格遵守股份限售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

1、董事长、总经理陈晓敏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9月创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2年3月创办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和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瑞玛,公司全资子公司)、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BVI瑞玛控股子公司)、瑞玛(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瑞玛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和瑞玛科技(墨西哥)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新凯工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全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陈晓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7,998,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6.36%);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陈晓敏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7.26%股份。除前述情况外,陈晓敏先生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晓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条件。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谭才年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财务总监,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博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联风气体有限公司监事,锦润时尚(珠海)服饰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谭才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谭才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

3、副总经理解雅媛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至2006年任职于旭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2006年加入子公司新凯紧固系统,历任客户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等职。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历任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营销总监、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信征零件董事。

解雅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9,500股;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3.70%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5,1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5%)。除前述情况外,解雅媛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解雅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

4、证券事务代表刘薇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6年8月至2020年1月在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刘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内部审计负责人钱育琴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本科学历。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苏州金新纤纺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公司财务部,2018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审计部。

钱育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衔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第三届监事会以当面告知方式将第一次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并即刻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经与会监事推举,由监事任军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0万份。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会议讨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任军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任军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任军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05年任职于苏州和锲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昆山新力精密有限公司。2012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模具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任军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任军平先生持有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5%股份,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6,1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任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5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7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3年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305.0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7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已到期理财产品所获收益共计16.24万元(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实际收益总额与统计结果存在部分尾差),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和期限。

(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8,865.85万元。

(六)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公告》。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金额1.4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3.45%计算,公司测算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多可以节省财务费用483万元。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超过12个月,在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5、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2021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12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240.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1月3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共注销股票期权68.43万份。

2023年6月12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47.82万份。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7.40万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系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所作的具体处理,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7.50万份,本次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7.50万份。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