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业板指数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7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837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QDII)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大中华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大中华信用债券(QDII),基金主代码:00287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目前为“50%*中债综合指数+50%*摩根大通亚洲信用债指数中国子指数(J.P. Morgan Asia Credit Index China)”。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更好服务投资者的原则,经过本公司审慎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彭博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 Index)在使用群体的广度和对市场跟踪的精度上更具优势,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20日起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自2024年2月20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50%*中债综合指数+50%*彭博中资美元债指数(Bloomberg Asia Ex-Japan USD Credit China Index)”。
二、基金合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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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2月2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鼎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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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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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定期定额
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2月8日起调整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基金份额代码:002871,C类基金份额代码:00287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4年2月8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