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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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急,未能在董事会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集人对此已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下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次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16,300股,占公司2024年2月5日总股本231,514,155股的2.4691%;成交总金额为47,949,939.86元(含交易费用),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4日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变,仍为12.00元/股,根据该回购价格上限及增加后的回购资金总额相应调整前期预计的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

四、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审议程序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根据《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回购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应当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暨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继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一、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64,330股,占公司2024年2月5日总股本231,514,155股的1.1508%,最高成交价为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3,590,223.65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继续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7日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380,63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1,540,163.51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前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