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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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4年2月7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芳女士、董事陈贤伟先生、董事白秀芬女士、董事洪晓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艳华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及增持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业绩稳步向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2024年2月7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徐芳女士、董事陈贤伟先生、董事白秀芬女士、董事洪晓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艳华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96,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人员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增持资金为个人的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也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业绩稳步向好,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000万元到13,00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6,600万元到8,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聚焦主业,通过对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和相互赋能,全面构建泛家居产业生态圈,形成技术领先、产业闭环、关联度强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展业务广度、深度和高度,打造集团互为犄角的产业生态圈。公司将持续努力,通过稳健的公司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努力通过稳健的公司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函》。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启超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不少于三分之二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不少于三分之二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吴启超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吴启超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吴启超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业绩稳步向好,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000万元到13,00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6,600万元到8,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聚焦主业,通过对各子公司的优势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和相互赋能,全面构建泛家居产业生态圈,形成技术领先、产业闭环、关联度强的组织架构,不断扩展业务广度、深度和高度,打造集团互为犄角的产业生态圈。公司将持续努力,通过稳健的公司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参加由上交所组织的各类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热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议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稳健的公司经营、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