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8号,公司工业园南区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永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黄震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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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复星创泓”)持有本公司56,661,56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上海平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平闰投资”)持有本公司219,277,15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6%。复星创泓与平闰投资系一致行动人,本表格披露的有关数据包含复星创泓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孟扬、张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袁浩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有所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为:
1、战略委员会由袁浩宗先生、姚宇先生、蒋林树先生、罗婷女士和倪静女士五人组成,并选举袁浩宗先生任主任。
2、提名委员会由蒋林树先生、袁浩宗先生、黄震先生、罗婷女士和倪静女士五人组成,并选举蒋林树先生任主任。
3、审计委员会由罗婷女士、姚宇先生、曾焜先生、蒋林树先生和倪静女士五人组成,并选举罗婷女士任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倪静女士、袁浩宗先生、姚宇先生、蒋林树先生和罗婷女士五人组成,并选举倪静女士任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