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2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 报备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 2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编号:2024-02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以及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
至2024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3),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 1 号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 1 号
联系人:朱继蕾、赵晶
邮政编码:301606
联系电话:022-28891850
传 真:022-68589921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回执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填写字迹工整。
2. 此回执须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传真号码022-68589921,邮政编码301606。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指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用于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环境、汇率及资金面、市场情绪与信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2. 投资标的自身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投资标的市值变化与公司投资判断不相符合,将给证券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
3.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证券市场变化及意向投资标的具体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相关人员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难以合理预判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和自有资金情况,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的种类、标的、规模、期限。
2.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具体投资行为。
3.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监督检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规范执行,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4.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事宜,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各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分公司在公司财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事宜。
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等组织和人员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证券投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同时,基于证券市场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确保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