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2月7日完成书面投票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1年,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批准,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楚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首席运营官职务,自2024年2月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周禹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楚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运营官职务,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吴港平、陆正飞、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周禹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服务年限将达到5年。
●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2024年2月7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1年(以下简称“本次聘任”或“本次变更”)。本次聘任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安永华明为21家金融业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0年以来,安永华明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一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安永华明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2020年以来,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其他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宝钦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玲玲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悦栋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服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预计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及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3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3万元(含税)。2024年预计费用是由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在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供的报价确定,较2023年同比下降约24%。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等变更导致超出前述费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已受聘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正在执行对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其开展2024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管理办法》,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连续服务年限将达到5年。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和投资者注意。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履行与本次变更相关的职责,指导及监督本次变更的具体工作并有成员参与相关评标工作。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年报审计师招标项目中标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变更,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金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在《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的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仍将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7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楚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首席运营官职务,自2024年2月7日起生效。
公司对楚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工作需要,马葵女士已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自2024年2月7日起生效。马葵女士确认,其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项须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辞任财务总监职务后,马葵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或其子公司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