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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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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4-00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2月19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万股。

●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2024年2月19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增持拟于2024 年2月19日起起 6 个月内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良好的资本业态环境

注重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积极参与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中国A股市场平稳运行。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相关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实施未达预期等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