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事务所”)于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72名,注册会计师数量1,60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000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朱娟,200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9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雪娇,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4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合计16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6日
至2024年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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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确认)。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806400;传真:020-8580631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