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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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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轮候
冻结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轮候

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89,72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1%。截至2024年2月6日,吴有林先生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数累计为89,723,19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31%。

● 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原名称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漳州芗城百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瑞投资”)、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94,1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截至2024年2月6日,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股份数累计为355,896,26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90.29%,占公司总股本的40.89%。

● 综合考虑近期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及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等事项,后续傲农投资和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可能面临较多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情况

截至2024年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傲农投资、实际控制人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4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控股股东傲农投资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的《通知书》,大舟集团因傲农投资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傲农投资进行重整的材料。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傲农投资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综合考虑近期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及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等事项,后续傲农投资和吴有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可能面临较多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披露后发现,该公告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数据列示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因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及决定书,漳州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通知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于同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请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漳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通知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临时管理人于同日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请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概述

漳州中院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债务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24年2月5日进行预重整,并同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18960060347,18960014641,18960034926,18960194781;联系邮箱:answglr@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可关注临时管理人发布的债权申报通知。

如后期本院裁定受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另行申报债权。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的指引

对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之日,即2024年2月5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

本次债权申报系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三、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其他事项

1、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阶段已申报的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对于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漳州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3、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公司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临时管理人将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公司已启动预重整,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指引》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指引

尊敬的债权人:

2024年2月5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傲农生物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将在傲农生物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申报和初步审查工作。为保证傲农生物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傲农生物的实际情况,就债权申报事宜制作如下指引:

一、申报的主体

对傲农生物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债权,下称机构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债权,下称个人债权。该区分仅为表述方便,不影响权利的性质和效力。

二、债权人应准备的材料

(一)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 机构债权人须准备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1)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如机构债权人与傲农生物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的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

2. 个人债权人须准备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

3. 委托代理人申报须准备的材料: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须准备:

(1)机构债权人须准备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加盖机构公章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签名并用右手拇指捺印)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准备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注:所函上载明的案件应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2)个人债权人须准备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债权人本人签名并用右手拇指捺印)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签名并用右手拇指捺印),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准备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注:所函上载明的案件应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二)送达地址确认书

为确保预重整工作中的相关文件、信息能及时高效地送达债权人,请债权人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要求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附件3)。

(三)格式文件

1.债权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载明申报材料名称、份数、页数等,请债权人按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整理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2.债权申报登记表原件(附件5)。

3.债权申报书原件(附件6)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填写注意事项:申报债权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及债权申报书上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及债权申报书上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4. 确认债权申报无误的承诺书(附件7)。

(四)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书(如各类借贷合同,购销合同,发包合同)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付款申请单、划账单、汇款单、订单、送货单、对账单、提货单/送货单、验收单、结算单以及银行收付款凭证等原始合同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准备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如有)及相关的抵/质押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明)等担保原始材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准备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的生效证明文书,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准备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准备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准备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利息暂计算至漳州中院同意傲农生物预重整之日(即2024年2月5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除盖章版利息计算表外,还需提供EXCEL/WPS电子表格),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8. 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三、债权人准备资料注意事项

1.债权人对傲农生物享有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准备申报材料(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除外)。

2. 本次债权申报系通过网络平台完成。本文第二条所列材料着重标注为原件的,在提交时请上传原件的照片;其余未注明原件的材料,债权人为机构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债权单位印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材料上签字,并在提交时上传清晰的电子扫描件。原件核对工作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如因债权人在申报时准备的资料不全,临时管理人通知债权人补充准备相关资料的,债权人应在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两日内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补充提交;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此期限内提供的,应与临时管理人协商延长补交期限,否则因债权人准备证据不充分导致债权未被确认的风险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四、受理债权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请各债权人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债权金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之日,即2024年2月5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若对债权申报相关事宜有不明之处,可于工作时间通过如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电话1:18960060347(该号码仅接受电话联系,不收发短信)

联系电话2:18960014641(该号码仅接受电话联系,不收发短信)

联系电话3:18960034926(该号码仅接受电话联系,不收发短信)

联系电话4:18960194781(该号码仅接受电话联系,不收发短信)

邮箱:answglr@163.com

本指引载明的电话咨询工作时间均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五、受理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债权人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申报方式

自即日起,债权人可以在申报期内通过如下任一方式登录网络申报平台进行网络申报:

1. 通过电脑登录如下网址寻找“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进行网络申报:

https://bankruptcy.fahuidata.com/client/creditor/pc/

2. 通过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网络申报:

3. 通过微信“搜一搜”查找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底部的“公告”搜索“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进行网络申报。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债权人通过网络申报平台开始申报时,请注意填写正确的债权人身份,机构债权人请选择“法人(如公司)”;自然人债权人则须选择“自然人(如个人)”。

(二)债权人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时,请将证件上传至正确的位置。注意区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代理人身份证;申报系统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请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的姓名,负责人并非指负责进行申报操作的人员。

(三)送达地址并非债务人地址或临时管理人的地址,是指债权人的联络地址,请仔细阅读《送达地址和方式确认书》(附件3)

(四)如果债权人为“机构债权人”(如公司),则不存在“近亲属代理”,请选择“职工代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专业律师代为申报。

(五)在提交代理人信息时,如果身份类型为法定代表人的,请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其他身份类型的代理人,请上传《授权委托书》(附件2)。请务必使用附件中提供的文件模板。如果债权人委托专业律师代为申报的,除前述委托资料外,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正确有效的所函(注:所函中载明的案件应为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

(六)请尽可能详细地准备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仅提供发票或者合同并不能证明债权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亦可能难以证实所申报的债权。材料/服务类供应商需完整提供对应的有效合同、送货单、服务合同、服务单、验收单、对账单以及银行水单(如傲农生物已支付部分款项)等;设备/工程类供应商至少完整提供有效合同、送货单、设备通过验收的单据、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对账单等。

(七)债权人申报时,仅提供《应收账款征询函》而未随附与之相匹配的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合同、送货单、对账单以及银行水单)的,所申报的债权存在无法确认的可能性。

(八)债权人提交汇票作为债权资料的,需提交完整的汇票正反面、最新的背书信息以及证明汇票基础交易的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漳州中院同意傲农生物进行预重整,是否裁定受理傲农生物重整将由漳州中院进一步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漳州中院裁定受理傲农生物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傲农生物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在重整程序中无需重复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傲农生物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漳州中院裁定确认为准。傲农生物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二)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确定一个手机号码(即网络申报平台注册手机号码),用于进行债权申报系统的登录、与临时管理人日常联络以及接收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信息(该手机号必须经过使用者本人实名认证),债权人应保证提供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避免影响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与此次债权申报相关的进展以及应向债权人公告的信息等临时管理人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请债权人多加留意);更换上述手机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临时管理人。

(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经获得清偿或者已经获得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清偿的,应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隐瞒债权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后,获得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清偿的,应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隐瞒受偿情况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债权人应认可按照登记信息以书面邮寄、短信、电子邮件、网络申报平台推送等通讯方式接收通知及文件、材料;如登记信息变更,债权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指定手机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烦请债权人正确填写通讯方式,避免文件无法送达。

(六)本指引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七)本指引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

(八)本债权申报指引的附件电子稿可通过如下途径下载:登录本指引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公布的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2月7日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

3. 送达地址和方式确认书

4.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5. 债权申报登记表

6. 债权申报书

7. 债权人承诺书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在本公司任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因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现委托下列人员作为我方(本人或单位)的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就债权表等债权人会议议题及材料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代为确认、变更或放弃委托人申报的债权;

4.代为签署、递交、接受和传递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文件;

5.办理受领分配款的有关手续;

6.其他相关事宜。

代理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终结之日止。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个人债权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送达地址和方式确认书

附件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本表共 页,申报人提交材料 份,本表一式三份。

申报人(代理人)签章:

接收人签字:

申报材料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注:1.本表格可以采用电脑打印或黑色笔填写,不得涂改;2.编号由临时管理人填写;3.债权申报人已全面知晓本次债权申报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申报人承担。

申报人(代理人)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

申报事项:

申报债权本金 元,申报利息 元,其他费用 元,合计 元。

申报债权的性质:(税收债权/担保债权/普通债权)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详见生效判决书(无生效判决的,请简要陈述)。

利息计算过程(须另附利息计算表):

申报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申报人银行账户信息(必填):

户名:

账(卡)号:

开户行:

附件7

债权人承诺书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本单位/本人承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所有债权申报材料, 无论盖章、签名与否,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等虚假情形;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无异。

特此承诺。

债权人(机构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