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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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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4一01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4年2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4年3月5日)起延长至2025年3月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4年3月5日)起延长至2025年3月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蔡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蔡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蔡春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报备并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春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主任、副教授、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博导;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股票代码:002926),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非行政职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蔡春先生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蔡春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料。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资料。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2月27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12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4一01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于2024年2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王潇先生和监事张桂旋女士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6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4年3月5日)起延长至2025年3月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2024年3月5日)起延长至2025年3月4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杜沅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王潇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担任的公司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杜沅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7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沅锜女士: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持有中级会计师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历任上海乾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项目经理,顶新国际集团审计经理和高级投资分析师,四川岚庭家居有限公司审计监察经理。现任公司风控中心负责人,公司下属子公司一一四川金铁阳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顺采兴蜀钙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顺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深圳银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

至2024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4年02月0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以及加盖法人鲜章的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和签字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有股东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会议”字样。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2、登记时间:2024年02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6179595; 传真:(0833)6179580。

联系人:杨业、王琼

六、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住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相关资料原件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