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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规范和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规定,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了年度重新评估。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等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 五个等级。更新后的风险等级自公告日开始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更新后的风险等级公告如下:

一、风险等级一览表

二、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三、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四、本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享有最终解释权。对于处于募集期的公募基金,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www.sinvofund.com)进行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98-9988)咨询详情。各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推介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本公司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

五、《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与基金合同中原有的“风险收益特征”主要考虑基金投资方向等投资要素不同,作为另一套评价体系,其划分标准涉及的评价要素较广,要求基金产品的销售机构充分考虑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产品的结构复杂性、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同类产品过往业绩等多种要素确定产品所属 R1-R5 的级别。故上表中列示的基金风险等级结果与基金合同中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有所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两套评价体系不同,基金既有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未改变,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进行客户销售适当性匹配时应主要参考销售机构最新发布的产品风险等级评估结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