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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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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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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注:1.上表被担保人经营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数据;2.大连象阳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屿链通数智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卓屿环保有限公司为2023年新设立公司,暂未有经营数据

(二)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作为被担保人的公司参股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被担保人为公司参股公司的,其基本信息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1.被担保人为公司核心全资/控股子公司或重要联营企业,经营稳定,担保计划是基于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对作为被担保人的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90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419亿元,为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1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72.93亿元(未经审计),为参股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内任一时点担保总额均未超出已审批担保额度,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鉴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协议对方为商业银行和其它机构。

● 交易金额: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和交易额度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公司积极把握机遇开展境外业务布局,逐步做实境外业务平台,扩大进出口业务的规模。

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按年度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公司业务需求,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5%,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主要结算币种。

(二)资金来源

交易均使用公司自为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根据业务发展,公司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在银行和其它机构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产品流动性较好。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外汇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请授权总经理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协议,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5%。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24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5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及其它机构签订的外汇衍生品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我司成本。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实需原则,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作为主要目的,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同时,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减少、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本次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注册完成后拟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

(七)特殊发行事项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将设置续期选择权,以每M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M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不超过5(含5)。

若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可设置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首个重定价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公司是否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及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含权条款设计、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情况确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担保事项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三)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审核/注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十五)授权事项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品种、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经理层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和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166家,较2019年末合并范围新增20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合并/设立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等30家公司,减少黑龙江象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

2021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170家,较2020年末合并范围新增4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合并/设立新疆象道物流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减少上海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公司。

2022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190家,较2021年末合并范围新增20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象屿石油(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公司,减少厦门象屿农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公司。

2023年9月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总共204家,较2022年末合并范围新增14家公司,主要是因业务拓展需要,新设辽宁振丰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减少拜泉县象屿农产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

上述公司家数统计口径,不含股份母公司。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Z00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361Z0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61Z00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6)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8,736,465.96万元、9,583,422.06万元、11,505,640.89万元及12,669,181.97万元,涨幅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供应链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导致经营性款项大幅增加;二是公司因布局物流网络体系而新并购子公司所增加的资产。公司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0.37%、81.39%、84.50%及85.09%,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9.63%、18.61%、15.50%及14.91%。公司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该行业的特点。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6,085,528.58万元、6,450,464.00万元、7,866,478.02万元及8,697,482.62万元,涨幅较大,与公司总资产规模增长相匹配。公司总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84.50%、87.44%、90.22%及94.29%,公司所处行业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该行业的特点。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构成。

3.盈利能力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6,021,478.35万元、46,251,623.01万元、53,814,806.41万元及36,863,467.14万元。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上看,大宗商品经营及物流服务板块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4.现金流量分析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7,950.55万元、542,000.06万元、622,299.28万元及159,950.99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3,504.16万元、-221,967.86万元、220,446.41万元及203,566.6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7,357.50万元、-347,694.28万元、-374,368.10万元及114,539.17万元。

5.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负债规模呈增长态势,资产负债率有所波动。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66%、67.31%、68.37%及68.65%,处于合理区间,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未有重大负面变化。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7、1.38、1.37及1.31,速动比率分别为0.95、0.99、0.97及0.97,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公司EBITDA分别为43.05亿元、61.32亿元及74.42亿元,保持增长。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01、4.48及4.65,EBITDA及其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增长。

6.未来业务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六五”战略规划为指引,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确保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OPM水平稳步提升,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服务模式方面,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战略型制造业客户占比;优化业务模式,推动模式复制升级;优化盈利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环节,提质增效,确保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收益率水平稳步提升。

产品结构方面,在巩固不锈钢、铝、煤炭、玉米等原有优势产品供应链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将新能源、油脂油料等产品供应链打造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其中新能源供应链将在锂电领域整合海内外矿山资源,提升物流服务能力,在光伏领域拓展EPC一体化项目。

物流布局方面,积极参与象屿集团“港口航运建设和发展平台”,并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大关键节点仓储布局,推动橡胶、PTA等期货交割库资质申请,购置船舶,加强长江自有运力构建;象道物流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巩固煤、铝等品类服务优势,拓展钢材、棉花等新品类,加强多式联运、物贸联动,提高运力利用率,推进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实现经营业绩全面提升。

国际化方面,继续强化新加坡、印尼、越南等公司的运营和业务拓展,辐射“RCEP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物流通道建设,组建船队,加大集装箱投入,全面提升“中国一印尼”“中国一越南”“中国一泰国”以及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运输能力。

数智化方面,全面开展供应链服务数智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扩大应用场景、开发合作伙伴,推动数智化转型重点项目的业务拓展。完成“农业产业级互联网平台”仓点联盟部分的系统建设,“铁军”地推团队服务区域拓展至公司七大粮食基地周边产区;“屿链通”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金融机构合作伙伴,丰富质押融资品种,开发在途货物质押融资和预付款融资新产品。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对外担保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2.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尚未了结的部分未决诉讼,均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对涉案资产进行了减值计提,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4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