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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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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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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和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7号)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科技”)于2023年12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发行价格1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184,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90,048,192.00元,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1,385,972.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8,88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808,869,83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2日到账,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予以确认。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现金管理金额、期间、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期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 申请额度为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其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做套利性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任一时点合计,含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境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场所为境内的场内或场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稽查交易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并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孙斯薇女士、周菡语女士、史元晓先生、刘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谢会丽女士、潘志彦先生、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谢会丽女士、蒋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谢会丽女士、潘志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蒋浩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明确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因独立董事潘志彦先生和谢会丽女士任期至2026年11月27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故二人任期至2026年11月27日结束,公司将适时进行补选。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提名,监事会同意贡云芸女士、倪华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待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换届完成后,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向阳先生离任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董洪涛先生将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斯薇

孙斯薇女士,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7月至1986年7月,任宁波市邮电局业务员;1986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中外运宁波分公司国际业务员;1997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长;2007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化实业董事、杭州奥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锦程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萨摩亚)董事、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完美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2、周菡语

周菡语女士,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1月至2023年5月,任谷歌广告(上海)有限公司Technical Solutions Consultant;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目前还担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3、史元晓

史元晓先生,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7月至1990年3月,任海宁市斜桥轻工机械厂厂长;1990年4月至1994年7月,任嘉兴造漆厂厂长;1994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海宁鼎龙化工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

4、刘琛

刘琛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员、技术部主管、生产技术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谢会丽

谢会丽女士,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3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浙江思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潘志彦

潘志彦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2007年4月至今,任杭州达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1月15日,任杭州公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杭州格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绍兴能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绍兴凌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蒋浩

蒋浩先生, 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在会计、审计、税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曾在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后历任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今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税务总监。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贡云芸

贡云芸女士,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20年11月,历任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人事专员、外贸业务员;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鼎泰实业业务员。

2、倪华兵

倪华兵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员;2014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研发员;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研发员。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孙斯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提名周菡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关于提名史元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关于提名刘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潘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提名谢会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关于提名蒋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须经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3、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同时,为便于开展银行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同意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在有效期及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决定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及条件,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担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新发布的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本议案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合并为《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议案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逐项审议《关于新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制定〈对外捐赠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3)《关于修订〈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各项制度。

10、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另行披露。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理财产品金额、期间、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率将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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