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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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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和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4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00Z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月3日起在科创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万股变更为16,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变更为“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手续。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上述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全 文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关于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拟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新富先生、李国妹女士、陆海良先生、归一舟先生、闫强先生、郭华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秉风先生、邹盛武先生及周鑫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林秉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林秉风、周鑫发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邹盛武已承诺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提名东敏先生、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新富先生简历

李新富,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州医学院(原浙江省卫生学校)药剂士专业,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9月至2000年5月历任富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科员、药剂科主任;2000年6月至2001年12月筹划创业;2002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浙大博康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桑尼有限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桑尼能源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金贝能源执行董事;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艾罗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新富先生2014年被评为浙商大会“浙商新领军者”,2018年入选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2019年被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B类)”。

李新富与其配偶李国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2月4日,李新富持有公司3,104.316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4020%;李国妹持有公司2,505.28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6581%。李新富和李国妹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609.60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0601%。李新富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李国妹女士简历

李国妹,女,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宁波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2002年1月至今任浙大博康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历任桑尼有限监事、总经理、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桑尼能源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金贝能源监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艾罗有限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国妹与其配偶李新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2月4日,李国妹持有公司2,505.28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6581%;李新富持有公司3,104.316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4020%。李国妹和李新富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609.60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0601%。李国妹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陆海良先生简历

陆海良,男,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原浙江化工学院)无机化工专业,大专学历。1993年11月至2018年10月曾任浙江中化建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1993年11月至2020年5月曾任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1990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东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陆海良持有公司217.64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3603%。陆海良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国妹和李新富夫妇女儿配偶的父亲。陆海良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归一舟先生简历

归一舟,男,198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8月至2015年4月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家汇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公司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5年4月至今历任中电投融和租赁总监、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新能源事业三部总经理、新能源事业二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归一舟通过公司股东杭州百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融和聚贤(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137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196%。归一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归一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闫强先生简历

闫强,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3年1月任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科员;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任杭州新中大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8月至2017年5月历任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会计经理、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速捷电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任桑尼能源财务副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艾罗有限财务中心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2024年2月4日,闫强作为杭州聚贤涌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合计控制公司146.9231万股股份,占比为0.9182%;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9.1848万股股份,占比为0.1199%。闫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闫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郭华为先生简历

郭华为,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上海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软件部经理;2011年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桑尼有限、桑尼能源研发经理;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艾罗有限研发经理、研发中心总监,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产品中心总监、董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郭华为持有公司50.1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3131%。郭华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华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秉风先生简历

林秉风,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曾任北京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教师;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曾任厦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8月-2020年7月曾任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曾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SH.603615)投资总监;现任福州大秉果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兴业证券投行内核委员会外部委员、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林秉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秉风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邹盛武先生简历

邹盛武,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担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分所主任;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

截至2024年2月4日,邹盛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邹盛武已承诺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邹盛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周鑫发先生简历

周鑫发,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1月至2003年5月任中国光电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浙江省能源研究所教授级高工;2019年7月至今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顾问;2021年6月至今任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周鑫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周鑫发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祝东敏先生简历

祝东敏,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桑尼有限办公室主任,桑尼能源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监事;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艾罗有限办公室主任、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2024年2月4日,杭州桑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桑贝”)持有公司312.18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511%。祝东敏作为杭州桑贝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所持的杭州桑贝8.7146%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27.2052万股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1700%。祝东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祝东敏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高志勇先生简历

高志勇,男,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历任金贝能源采购总监、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任艾罗有限采购中心总监,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艾罗有限采购中心总监、监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发行人采购中心总监、监事,2023年9月至今任发行人采购中心总监、国内营销中心总监、监事。

截至2024年2月4日,高志勇作为杭州桑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及招商资管艾罗能源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9.5767万股股份,占比为0.2472%。高志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高志勇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罗能源”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东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祝东敏、高志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祝东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高志勇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案,鉴于监事祝东敏、高志勇、梅建军拟作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已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石珠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

至2024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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