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0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政府补助4,243,7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4.05%,自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2月6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西制药”),哈尔滨三联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医药”)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8,743,623.0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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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8,743,623.09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为4,499,923.09元,计入财务费用,累计金额4,243,700.00元,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累计金额0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2023年度利润总额1,100,000.00元。预计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7,643,623.09 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2023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