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2月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本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邹荣先生、施晓晖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日。除此之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会议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该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预案。

鉴于股东大会对于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日。会议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该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9日

至2024年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会议资料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和下午1:30-5:00

2、现场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非自然人股东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9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丽芬 彭建宇

联系电话:0871-68758679

参会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邮编:650309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5日、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分别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对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部分调整。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预案》,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1日。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关联董事对《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