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军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郭军先生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增持后,郭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2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7%;郭军先生通过嘉兴鸿和质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鸿和物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鸿和众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6,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郭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郭正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5%。郭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43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4%。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郭军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五)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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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12个月内,郭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前的6个月内,亦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