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旭光电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8月2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7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281,000 股。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5日、2019年7月3日、2019年8月20日、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1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19 年8月20日至 2024 年 8 月20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二、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2年8月20日、2023年8月20日届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8月20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6,718,880股,占总股本的0.81%。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可于每个会计年度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