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4-004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告三;被告一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为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 涉案金额:原告诉请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费用等金额合计20,105,451.94元;诉请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对上市公司影响: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应诉。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本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案号(2024)鲁0114民初1904号]《民事裁定书》[(2024)鲁0114执保911号]等相关诉讼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三: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被告一于2018年8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被告一。
原告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中载明:原告与被告一约定由原告为被告一中标的上述工程提供资金支持,并代付了相关成本费用等。现该工程已投入使用,但被告一、被告二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和材料款。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工程款等共计20,105,451.94元;
2.判令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两被告承担。
(四)诉讼保全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鲁0114执保911号]。原告请求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3,200万元,原告依法为上述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3,200万元。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原告不存在业务往来,未有其它纠纷发生。截至目前,原告的起诉材料中亦无证据显示本案件与本公司有直接关系。
2.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本公司未有因本案冻结存款的情形。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为连带责任,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3.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