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
暨减持结果公告

2024-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早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早月”)持有公司股份892,6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8%,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晓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晓月”)持有公司股份578,39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一致行动人嘉兴得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得月”)持有公司股份51,29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以上合计持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2%。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杭州早月及杭州晓月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于2022年8月23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嘉兴得月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已于2023年3月2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披露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因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自身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71,070股(杭州早月减持不超过892,674股,杭州晓月减持不超过578,396股),即不超过当前总股本的1.9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2月8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分别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分别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除权除息后);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2月8日,股东杭州早月、杭州晓月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减持时点总股本比例为0%,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股份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相关减持结果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因无法区分IPO前取得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具体股份数量,此处均标示为IPO前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股东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