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4-01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40361】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95天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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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购买的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公司将建立台帐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40361】结构性存款
2、2、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4、起息日:2024年02月08日
5、到期日:2024年05月13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60-2.9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是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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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6.2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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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