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宋云、翁俊需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600万元,总股本由10,200万股变更为13,60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经营范围拟增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商用冷链设备;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装卸搬运;”,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及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2月2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8日
至2024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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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等与议案2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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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cpte.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2月27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翔 杨婷
联系电话:021-62605607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号
联系邮箱:ir@cpte.com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共计9.54亿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9.2亿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共计2,600万元,资产租赁800万元。关联董事杨效良、杨连祥、郝文宇、张战军、郭志朝、刘明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并核查有关资料,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所制定,是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的。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从而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关联委员郭志朝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监事宋云、翁骏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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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和“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两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4、“资产租赁”中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租赁实际付款额;2024年度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租赁预计付款额。
5、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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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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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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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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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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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和备件;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设备等,相关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