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4-005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8日,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31.52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成交的最高价为4.94元/股、最低价为4.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08.2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十一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月7日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31.52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成交的最高价为4.94元/股、最低价为4.6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08.2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