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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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单个基金账户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上限调整的公告

202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1、自2024年2月20日起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国金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金惠盈纯债”)A、C、E类份额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国金惠盈纯债A、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如超过3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机构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对本基金A、C、E类份额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的申购投资限额设置为:国金惠盈纯债A、国金惠盈纯债C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如超过2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国金惠盈纯债E的代销渠道的个人投资者单个开放日单笔申购及单个开放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设置代销渠道的投资者申购金额限制业务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其它业务仍照常办理。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标准,届时详见相关公告。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g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