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银行总行大楼3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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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行执行董事、行长高嵩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本行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彭彦曦女士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秀明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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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郭喜乐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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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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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负责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工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凤敏、王昊东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1
可转债代码:113056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行总行大楼召开。会议由行长高嵩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选举杨秀明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杨秀明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