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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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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1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拟终止本次发行GDR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1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18日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经了解公司拟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基本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做出决定,本次拟终止本次发行GDR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17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ipts,以下简称“GDR”)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GDR发行”),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作为基础证券,并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GDR发行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瑞士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原因

本次GDR发行是公司出于全球化发展战略的规划,自本次GDR发行相关事项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通过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审视,并充分考虑股东建议,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三、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公司本次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经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授权期限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了解公司拟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是基本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本次拟终止本次发行GDR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需求。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