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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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
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4年至2026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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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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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向黔新、王敬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律师、周梦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