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4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