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

2024-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托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委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并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五矿信托-2024年中旗新材-员工持股服务信托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托的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五矿信托-2024年中旗新材-员工持股服务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

2、信托的运作方式

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并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3、信托的目的、投资范围

(1)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以实现如下的信托目的:受托人对委托人交付的特定资金进行管理,实现资产隔离,并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资产持有、管理与运作服务,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定向买入、持有及卖出中旗新材股票,并提供资产的持有、财产保管、执行监督、清算分配、信息披露等行政管理服务。

(2)投资范围

本信托的投资范围为:中旗新材流通股股票(即标的股票);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产品;信托业保障基金。

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本信托可以调整投资范围、调整投资限制,但调整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要求。

4、委托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受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信托的存续期限

本信托预设存续期限为42个月,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可以视市场情况及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终止。

(二)信托受托管理费用与支付方式

本信托存续期间及信托清算期间,信托受托管理费按照如下规则收取:

受托人每日可计提的信托受托管理费=本信托项下信托本金金额×0.15%÷365;信托受托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信托受托管理费核算日(本信托存续及清算期间,信托受托管理费核算日为信托成立日起每届满12个月之日、本信托终止日、信托清算完毕之日,下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信托受托管理费的支付方式为:

本信托存续及清算期间,信托受托管理费核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向保管人发送信托受托管理费划付指令,经保管人复核后从信托财产中一次性将已计提未支付的信托受托管理费从信托财产专户中扣除并支付至受托人指定的如下账户,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五矿信托-2024年中旗新材-员工持股服务信托已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预登记形式审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一)证券账户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一五矿信托一2024年中旗新材一员工持股服务信托

(二)证券账户号码:0899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五矿信托-2024年中旗新材-员工持股服务信托信托合同;

(二)信托登记系统预登记形式审查完成通知书;

(三)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