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2月23日暂停申购、赎回
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东京证券交易所节假日,本基金于2024年2月23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并于2024年2月26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2024年2月23日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

增加个人养老金单独份额类别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助力我国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个人养老金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下列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旗下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7980)、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6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7497)增加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Y类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拟增加的Y类基金份额代码设置如下:

投资人须通过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申购Y类基金份额时可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已持有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6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现有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均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法律文件更新。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人将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相关资金及资产将封闭运行,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将于Y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业务前发布上述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南方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其中: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8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2、本基金自2024年3月5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其中: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8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本基金接受投资人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或提前结束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不受影响。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甲基金与乙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参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其中1年为365天)。

甲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乙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甲基金A类份额与乙基金A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甲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转换业务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业务规则,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2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7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鼎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