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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800万元至-12,8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6,800万元至8,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7)。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可能。

二、公司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2次风险提示,公司2023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3年年报披露前预计再发布4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和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且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