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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4、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林泓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黄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陈家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廖元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张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丘寿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陈晓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廖伯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蓝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3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律师鉴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陈仰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林泓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林泓富先生、董事黄炜先生、董事陈家明先生、董事廖元杭先生、独立董事匡勤先生组成。董事林泓富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独立董事林涛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组成。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3、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董事廖元杭先生组成。独立董事李诗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匡勤先生、独立董事林涛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组成。独立董事匡勤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炜先生为公司总裁、万建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总裁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张原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陈晓雷先生、修海明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黄星先生、安富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林春源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经公司总裁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丘寿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洪思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管理人员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炜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当前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障持有人利益,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五、《关于修订〈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三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在任董事长、联席董事长、总裁、联席总裁、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共同组成。

修改为:第三条 投资与决策委员会由公司在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六、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七、审议:《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八、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所披露的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选举廖伯寿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廖伯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廖伯寿先生:1972年6月生,本科学历。曾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副主任,紫金山金铜矿副矿长,武平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紫金南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常务副主任。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廖伟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至此,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4年2月21至2027年2月20日。

公司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同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林泓富先生

非独立董事:黄炜先生、陈家明先生、廖元杭先生、张原先生、丘寿才先生、陈晓雷先生

独立董事:匡勤先生、罗津晶女士、李诗女士、林涛先生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林泓富先生、董事黄炜先生、董事陈家明先生、董事廖元杭先生、独立董事匡勤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独立董事林涛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李诗女士、独立董事罗津晶女士、董事廖元杭先生。独立董事李诗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匡勤先生、独立董事林涛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独立董事匡勤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

非职工监事:蓝昊先生

职工监事:廖伟先生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裁:黄炜先生

联席总裁:张原先生

高级副总裁:陈晓雷先生、修海明先生

财务总监:丘寿才先生

董事会秘书:万建利先生

副总裁:黄星先生、安富强先生

总工程师:林春源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洪思晴女士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管理人员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597-2210288

传真号码:0597-2237446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 19 号

邮编:364000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黄炜先生: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副总经理、总经理、特级专家,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际电除尘协会“国际名人奖”、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福建省突出贡献企业家等荣誉。

2、张原先生:1964年11月生,浙江大学液压传动及控制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电力工业烟尘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员,国家脱硫脱硝产业协会副主任委员,环境保护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火电环境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专业从事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技术研究、产品设计及工程应用工作三十余年。

曾主持承担“600MW燃煤电站半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和装备”、“燃煤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脱汞一体化及多污染物协同净化技术研究与示范”两项国家863计划课题及多项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曾获“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次,拥有36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2项。

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技术员、龙岩机械电子工业公司市场营销部副部长、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裁,兼任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3、丘寿才先生:1972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紫金山金矿计财处处长,山东省龙口市金泰黄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复星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山东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紫金矿业(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曾担任多家大型冶炼企业董事职务,参与过紫金矿业H股、A股上市发行工作,主持或参与过紫金矿业多个财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陈晓雷先生: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副部长、电除尘与脱硝事业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5、修海明先生: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电袋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6、万建利先生:1983年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7、黄星先生:1975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处长、副部长、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冶金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8、安富强先生: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博士后,南华大学兼职教授。历任中信国安盟固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研发总监,波士顿电池研发总监,北京科技大学教师,湖南领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9、林春源先生:1969年12月生,南昌航空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副主任委员,专业从事环保产品设计与研发三十余年。

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技术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干法脱硫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助理总裁。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任福建龙净新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洪思晴女士:1993年生,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紫金国际商业保理(海南)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承担担保责任,合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并表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0,410.84万元。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乌恰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恰清洁”)中标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州一期300MW光伏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0.75亿元,项目已经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期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部分垫付,后续计划用银行贷款对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进行置换,因此乌恰清洁本次拟向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拟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乌恰清洁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品种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公司拟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紫金国际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紫金国际商业保理(海南)有限公司、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承担担保责任,合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主要用于项目融资。

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乌恰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恰清洁”)中标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州一期300MW光伏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0.75亿元,项目已经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期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部分垫付,后续计划用银行贷款对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进行置换,因此乌恰清洁本次拟向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拟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乌恰清洁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品种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本次公司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授信及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总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65%,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紫金龙净清洁能源(乌恰县)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恰工业园区常州大道东105号院园区服务中心413室

3、法定代表人:陈中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

5、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8日

6、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

7、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乌恰清洁当前尚未正式运营,未产生营业收入与利润。截止2023年9月30日,乌恰清洁资产总额15,535.85万元,负债总额5.2万元,净资产15,530.65万元,2023年1-9月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19.35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龙净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持有乌恰清洁10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及相关方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单笔5,000万以上(含本数)由公司总裁、单笔5,000万(不含本数)以下由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之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和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事项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目前对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410.84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3%。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净量道”)。

●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龙净量道向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贷款,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920万元融资担保。合营方股东量道(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道新能源”)将按其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4080万元融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龙净量道拟向兴业银行上杭支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贷款,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3920万元融资担保。合营方股东量道新能源将按其持股比例为该笔贷款提供4080万元融资担保。

(二)授信及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龙净量道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二环北路12号汀江大厦四楼

3、法定代表人:郝卫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龙净量道资产总额2,667.52万元,负债总额为54.55万元,净资产为2,612.97万元,2023年1-9月产生营业收入6.86万元,实现净利润-366.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与量道新能源成立合资公司龙净量道,公司持股比例49%,量道新能源持股比例51%,龙净量道为公司合营企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含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全权决定和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对该项关联担保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为关联方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合营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龙净量道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410.84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3%。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龙岩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4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三)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4年3月8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