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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共涉及14名股东,限售起始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5,238,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75%,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90.041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8月25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5,238,09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为599,074,67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93,303,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34%;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05,771,583股,占总股本的17.6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95,238,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认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5,238,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4名(共计113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变动后”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