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锋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雅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锋股份”)于 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或“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将为高要华锋的此次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两年,具体业务品种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同时,为便于担保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为公司签署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产权及控制关系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4、经核查,高要华锋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高要华锋融资活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解决了全资子公司进行相关融资时需要担保的问题。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高要华锋目前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000万元, 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8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