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0948),发证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5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码:2024-02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1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8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24,094.16万股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5元/股,最低价为1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119.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4-01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8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24,094.16万股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65元/股,最低价为15.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119.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