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临2024-01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尚未完成交割。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于2017年10月公布了KE公司新多年期电价机制(MYT)的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或“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
2、KE公司新多年电价机制(MYT)事宜进展
鉴于2017年3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发布的新MYT与预期存在差距,KE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新MYT不生效的法令,且直至新MYT发布前,原MYT将一直适用;同时KE公司向NEPRA提交了正式的复议材料,并获得了受理。之后,交易对方和KE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与NEPRA进行了积极磋商,并获得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支持和对KE公司电价诉求的理解。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10月9日晚,NEPRA发布了对KE公司新MYT的复议结果。在新MYT复议结果中,KE公司在复议材料中提出的部分诉求被NEPRA接受并予以调整,但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规定,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有权要求NEPRA对裁定电价进行重新考虑。在NEPRA作出新的决定并告知巴基斯坦联邦政府之前,电价将暂不生效。经交易对方回复确认,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为此,NEPRA召开了新MYT电价重新考虑听证会,巴基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
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上海电力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和KE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最终结果评估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在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之前,本次交易仍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3月6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7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于2024 年1月20日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因工作安排调整,公司决定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3月6日14点召开。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审议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的延期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6日 14点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6日
至2024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4年1月20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