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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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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期激励计划拟向公司董事长孙成思先生授予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3年8月8日向孙成思先生授予134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两期累计占比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孙成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重大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公司拟授予孙成思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相匹配。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期激励计划拟向公司总经理何瀚先生授予85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即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3年8月8日向何瀚先生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7%;两期累计占比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何瀚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核心管理者,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公司拟授予何瀚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相匹配。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孙成思、何瀚、徐骞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T3栋3楼培训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1日

至2024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2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成思、徐健峰、孙静、孙亮、深圳方泰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德盛(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泰(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佰盛(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1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3月6日18: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炎烽

2、联系电话:0755-26715701

3、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 栋3楼

4、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6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谭立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职称。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广州海关科员;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广东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7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2年6月至2018年7月,任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首席会计师;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广州心悦雅集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众致(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孙成思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何瀚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T3栋3楼培训中心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3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0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栋3楼公司

联系电话:0755-2761570

联系人:李帅铎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谭立峰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立峰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2、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可以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并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佰维存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