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入伙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入伙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入伙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具备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根基及市场基础,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领先(2022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突破11万辆,跻身全国第7)且近三年保持高增速。为积极助力公司探索战略转型、发挥公司资本及技术优势、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增加公司收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衡设计”)拟以自筹资金与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创基金”)、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吴中”)、苏州新建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建元城发”)通过有限合伙制的方式成立股权投资基金“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基金”),共同签署《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直接或间接地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基建领域开展相关股权投资,实现投资增值。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36,000万元,其中中衡设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14,396.40万元,出资比例39.99%,江苏吴中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14,400万元,出资比例40.00%,新建元城发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7,200万元,出资比例20.00%;元创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额3.6万元,出资比例0.01%。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入伙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参与认缴元创紫御基金合伙财产份额,也未在该股权投资基金中任职,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2J8D94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73室

5、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6、法定代表人:罗霄鸣

7、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元创基金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2326。

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如下所示:

1、名称: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251374525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苏州市宝带东路388号

5、成立日期:1992年05月26日

6、法定代表人:施凯

7、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教育、旅游产业及其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规定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销售:黄金、黄金饰品、工艺品、有色金属材料;下设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外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有限合伙人的相关信息如下所示:

1、名称:苏州新建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095DU1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H栋2楼

5、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1日

6、法定代表人:张亮

7、注册资本:263,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城乡规划咨询;土地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投资;产业园区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工业厂房及科研载体的开发与运营;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投资、举办企业;实业投资;招商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新建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1501室(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为准)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执行事务合伙人: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6、认缴出资: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3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次完成出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普通合伙人: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2、执行事务合伙人:元创私募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3、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合伙目的:直接或间接地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基建领域开展相关股权投资,实现投资增值。

5、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解决不成的,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7、生效条件:合伙协议于各签署方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该基金的平台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助力公司探索战略转型、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增加公司收益,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公司将根据基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本次入伙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承担的风险有限。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4,396.40万元认缴本股权投资基金的财产份额,本次投资系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入伙,其承担的风险有限;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该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