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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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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7,168,58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7,168,58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3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7号)核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新时空”、“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2.70万股,发行价格64.31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并延长6个月,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共计37,168,5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7.4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167,000股增加至70,894,000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70,89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69,860元,派送红股28,357,600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9,251,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新时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新时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时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所持新时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新时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新时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新时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在本人担任新时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新时空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新时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新时空股份。

3、锁定期满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4、本人所持新时空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如本人在减持新时空股份时仍持有新时空5%以上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新时空,并由新时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锁定以及减持的承诺,本人将在新时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新时空指定账户,否则新时空有权暂时扣留应支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该上交新时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新时空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新时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023年6月,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其承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由国盛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7,168,589股;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