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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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2月26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桂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投资建设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24-006)。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为更好地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运行,2023年,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设立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兰抽蓄),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详见公司2023-005号公告)。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木兰抽蓄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核准,拟开工建设。

(二)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木兰抽蓄项目位于仙游县社硎乡境内,项目装机容量140万千瓦(4×35万千瓦),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木兰抽蓄项目预计施工总工期69个月,项目建成后在福建电力系统中主要承担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二)项目经济性

根据可研报告,木兰抽蓄项目动态总投资83.62亿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政府关于移民征迁补偿相关政策标准,随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同步调整总投资),单位造价5,973元/千瓦,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木兰抽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 号),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5%。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木兰抽蓄项目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木兰抽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福建省电网提供安全稳定的调峰电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比,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木兰抽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期内及运营期间可能存在项目施工安全、抽水蓄能电价机制政策变动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木兰抽蓄经营活动的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0048 转债简称:福能转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已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且在“福能转债”剩余存续期内(即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若“福能转债”触发上述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福能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债券期限为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公司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48”。

(三) “福能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57元/股。

二、“福能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福能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24元/股),已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决定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的议案》。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已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规范使用,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市场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福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能转债”,且在“福能转债”剩余存续期内(即2023年2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若“福能转债”触发上述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福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福能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交易“福能转债”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持有“福能转债”。如上述主体拟交易“福能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