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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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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62,540,056股,其中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44,392股,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1,195,66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君新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主持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宁继鑫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现场出席5人,视频通讯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出席1人,视频通讯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中需回避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梦婷、陈晓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于2024年02月0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0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包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2月09日、2024年0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540,056股减少至162,140,05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62,540,056元减少至162,140,056元(以上变更前股本数据为截至2024年01月31日的数据情况,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剔除2022年10月10日至今“明新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537,300股减少至162,137,3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62,537,300元减少至162,137,3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传真:0573-83675036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