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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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提示性公告

2024-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海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688595,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2、债券代码:118015,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3、转股价格:55.67元/股

4、转股时间: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

5、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6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7.32元/股),存在触发《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4号”《关于同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195.68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芯海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1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27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芯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6.00元/股,因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完成了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9,846,434股增加至142,156,346股,转股价格调整为55.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0月2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2,156,346股增加至142,381,046股,转股价格从55.71元/股调整为55.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月17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2,381,492股增加至142,425,592股,转股价格从55.68元/股调整为55.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14日起开始生效。具体内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芯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7.32元/股情形,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芯海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