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B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赵瑞宾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吴桐女士、陈燕生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包诗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编号:2024-02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应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4000-8000万元、以不超过7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714,286股- 11,428,572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1%-1.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完毕,即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股份回购和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9:0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邮箱:ir@qumei.com.cn
4、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编号:2024-023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8000万元实施本次回购,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实施完毕,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存在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存在本次回购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风险。
●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本次回购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已就本次回购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必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即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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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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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91,709.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9,337.76万元,货币资金为63,751.20万元。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16%,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2%,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12.55%。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向全体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全体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没有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十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339462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