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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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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上述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造纸业作为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文化、生产、国防各个方面,其产品用于文化、教育、科技和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造纸工业具有连续高效运行、规模效益显著等典型的大工业生产特征,与社会文明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其生产和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

2023年宏观经济在“稳”字的情形下,造纸工业生产虽然也遭遇了市场需求减弱、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困境,加上外部环境变化等问题叠加,使得2023年造纸行业整体生产和运行困难增多,下行压力加大。但从2023年中央发布的提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国内经济整体形势是逐渐向好及2023年度GDP同比增长5.2%的情况看,中国经济仍然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造纸行业生产运行整体情况呈现前低后高、逐渐向好态势,全年纸及纸板生产总量随着经济发展需要仍有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4405.5万吨,同比增长6.6%。

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858.3亿元,比上年下降2.3%。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利润总额508.4亿元,同比增长4.4%。在营业收入方面,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4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76%,比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其中,造纸和纸制品业实现营业收入13926.2亿元,同比下降2.4%。

随着世界经济增长势头的不断正向,国际原料纸、印刷纸、包装纸等的市场供应逐渐增大,国际市场对中国造纸行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加上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部分成品纸及纸浆的关税将下降至零,促进国内国外造纸行业上下游的沟通交流与协同发展。随着全球各地纸浆产能释放,纸企盈利能力逐步得到了改善,造纸产业发展空间逐步扩大,行业集中度持续上升,头部企业具有产业链、规模化、生产管理效率等优势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格局的形成促进造纸企业永续经营和造纸工业可持续发展。

造纸行业发挥绿色循环产业的优势,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循环、低碳、绿色经济成为新的行业发展主题。“十四五”时期,造纸行业政策的重点在于节能环保、绿色生产,颁布了包括废纸回收利用、循环生产、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一系列支持和限制政策。此外,造纸行业政策仍在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而推进生产设施及生产绿色环保技术的发展则是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和基础。2022年12月嘉兴市印发《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深入落实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2023年7月,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了《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未来造纸行业将持续向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1、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等再生包装纸产品以及瓦楞纸板的生产制造,处于造纸产业链的中游。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大类下的“C222造纸”种类,具体细分为“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公司以再生纸生产为龙头,集废纸回收供应、热电联产、再生环保纸生产、纸板纸箱制造于一体,主要产品包括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瓦楞纸板和蒸汽等,核心产品为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和瓦楞纸板三大类包装纸板。

牛皮箱板纸和瓦楞原纸主要用于制作瓦楞纸板,牛皮箱板纸可用作纸板的面纸和里纸,瓦楞原纸可用作纸板的瓦楞芯纸和里纸,起到增强纸板抗压能力和减震缓冲的作用。瓦楞纸板截面如下图所示: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采取集中统一和标准化的采购模式,自主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包括使用部门申报、采购合同签订制度、采购操作程序、原材料入库和出库制度以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等在内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进而确定相应的采购总量和使用计划,并细化到月度采购计划;每个月再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情况和价格趋势进行一定调整,同时制定相应的周计划。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制度,规定重要原材料废纸保证3-10天库存量,原煤保证3-10天库存量,在此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变化适当增加或减少。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瓦楞原纸、牛皮箱板纸、高密度纸板、瓦楞纸板和蒸汽。

对于原纸产品,公司主要根据营销部提供的市场预估报表,依据实际订单,结合往年同期销售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会向重点客户提供生产计划安排,根据客户订单等反馈进一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经批准后,将计划下发到供应、财务、仓库、质检、生产等相关部门。另外,公司也根据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生产少量常规产品作为库存,以提高产品的交货速度。

对于纸制品产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对于热电业务,公司属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集中供热企业,根据用热企业的需要和公司内部生产需要安排蒸汽和电力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直销业务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4)管理模式

公司长期致力于管理模式的改进和创新,结合公司发展升级思维、创新理念,深入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不断升级企业文化内涵和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公司致力于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环保工作零瑕疵、产品质量零缺陷、顾客服务零距离、标准落地零死角、违章违纪零容忍”的目标。

目前,公司已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架构和精益高效的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对内建立技术人才考核晋升体系,形成自主评价机制,对外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打造转型升级新优势。公司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充分融合了人文关怀,以期激发员工的能力进步和个人价值实现,同时实现公司快速、稳健、持续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各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126.35万元,同比下降10.60%;实现营业利润26,850.87万元,同比增长44.31%;实现利润总额26,784.68万元,同比增长4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67.12万元,同比增长60.99%。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原纸79.29万吨,同比增长12.93%;

2、报告期销售纸板及纸箱17,091.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5.6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5,658,092.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431,276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7,716,600股后的股本数270,714,676股为基数,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132,650,191.24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0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6)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7)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17亿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3家,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冯荣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冯晟宇先生和褚芳红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4:0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6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列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晟包装”)、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荣晟包装”)、江苏荣晟环保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荣晟纸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人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以上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江苏荣晟纸业系2023年6月新设立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兴荣晟包装

1、公司名称: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32430735F

3、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333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二)安徽荣晟包装

1、公司名称: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4MA8NDLKP2Y

3、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滁州大道985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商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江苏荣晟纸业

1、公司名称:江苏荣晟环保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2MACPDXA228

3、成立日期:2023年6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炮车街道春兴路南、太湖大道西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技术推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江苏荣晟纸业系2023年6月新设立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实际发生总额0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9号文《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与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7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6,000,000.00元,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账号为35862010010005273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1,763,207.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236,792.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截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576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4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3,207,547.17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192,452.83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72,600,000.00元。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3,773,584.91元,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服务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2,209,24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017,169.8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1月17日与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一并作为甲方、会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下转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