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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围绕“三大抓手” 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2024-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培育民营经济总部企业

□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

□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

◎记者 杨烨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正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的步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工作方案(试行)》(下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以培育民营经济总部企业、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为“三大抓手”,培育发展根植浙江、布局全球的民营经济总部企业,打造总量大、能级高、环境优、国内外影响力显著的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根据目标,到2025年,浙江将培育省级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100家、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20个;到2027年,浙江民营经济的总部能级要显著跃升,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营经济总部高地。

总部经济是指某区域由于特有资源优势吸引各类企业(机构)总部入驻而形成的集群布局,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代出现的一种高端产业组织形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传旺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从长远看,总部经济在吸引高层次人才、推动技术创新、助力产业升级等方面均能释放充足的能量。因此,发展总部经济一直是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他表示,浙江有较强的民营经济和产业基础,随着相关细化政策的落地,建设民营经济总部步伐将提速。在不少企业界人士看来,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浙江省内的民营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将有助于提升浙江省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地位。

记者了解到,对于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浙江设定了相应的门槛。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总部企业10家(含)以上、领军企业3家(含)以上且特色明显的县(市、区),可以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

在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方面,浙江还注重培育区域特色优势。比如,支持杭州和宁波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建设全球一流的综合性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此外,浙江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聚焦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国际贸易服务等产业优势和浙商侨商等地方资源,在政策、服务和生态体系方面开展突破性探索,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

《工作方案》要求抓好企业总部招引工作。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锻长板补短板重点领域,省市县三级合力绘制更新产业图谱,明确招引重点和主攻方向,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招引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跨国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在浙设立总部。此外,《工作方案》还明确要优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