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徐岷波先生持有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53,492,421股,占公司总股本5.67%,徐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计划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93,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区间内,徐岷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54,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97%。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岷波先生出具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因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及其他事项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等原因,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7.09%减少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47,254,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7%。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岷波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徐岷波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截至2024年2月27日,徐岷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目前,本公司各股东持股相对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李结义,持股比例为8.95%。
4、上述权益变动信息,详见徐岷波先生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岷波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155号半岛花园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9号金证科技大楼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7.09%减少至5%以下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因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大宗交易减持及其他事项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等原因,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7.09%减少至5%以下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8月5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计划,拟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89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5%。截至2024年2月27日,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证股份股票数量为66,732,371股,占金证股份当时总股本的7.0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证股份股票数量为47,254,221股, 占金证股份目前总股本的4.9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全部为无限售条件A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30,4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4.4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2%。除前述质押外,其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徐岷波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徐岷波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7,254,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
● 徐岷波先生本次解除质押3,7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91%,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次解除质押后,徐岷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0,43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4.40%,占公司总股本的3.22%。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徐岷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 况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徐岷波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7,254,221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徐岷波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